日前,“三家平安系公司互撕”登上熱搜,倪叔先簡單做一個時間線梳理:
1993年,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鯤鵬建設”)成立,擁有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建筑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等20余項建筑業資質,是國內少數擁有兩項行業甲級和兩項特級資質的民營企業。
2020年9月19日,平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平安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建投”)和鯤鵬建設正式簽署股權合作協議。
2021年4月28日,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平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建設”)。
2022年7月,平安建投向鯤鵬控股提出股權退出計劃。
2023年6月,一則以平安建投作為原告,鯤鵬控股作為被告,案由為股權質權糾紛的案件立案。
2023年8月21日,平安建設在官網發布第一則聲明稱,8月16日上午,平安建設下屬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平康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平康”)名下多個銀行賬戶中合計1.8億元被集中調動到了杭州平康名下平安銀行賬戶中。
2023年8月23日,平安建設通過官微,發布第二則聲明“劍指”平安銀行無理由拒辦業務,并指稱平安銀行涉嫌與平安建投互相勾結。
同樣是8月23日,平安建投發布《關于鯤鵬控股擾亂平安建設正常經營秩序的聲明》,把“鍋”甩了回去。
8月24日,鯤鵬控股也發布了《什么也沒做,如此躺著也能中槍!——對平安建投《關于鯤鵬控股擾亂平安建設正常經營秩序的聲明》的回復》。
好了,接下來我們重點說一下這起事件中的5個關鍵信息,并對其中清楚的與不清楚的分別進行羅列,這些工作都做完,我相信關于孰是孰非的判斷也就基本能夠浮出水面了。
關鍵信息1:一切是誰起的頭?
從現有信息來看,當初提出要入股的是平安建投,僅僅兩年又提出要退股的也是平安建投,接著又把平安建設告上法庭的,還是平安建投,這次將1.8億元資金集中歸攏到平安建設旗下子公司賬戶里的,依然是平安建投。
事實清楚,在這起股權糾紛引發的輿論糾葛之中,一切的一切,都是平安建投在主導整件事的走向。
什么事實是不清楚的呢?
當初入股的時候有沒有承諾?入股之后有沒有兌現承諾?退股的時候有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流程?退股陷入僵局,有沒有采取某些手段轉移公司的資金?
這些雙方都沒有拿出實錘證據,有待觀察事件后續發展。
關鍵信息2:被“凍結”的1.8億到底是誰的?
這起糾紛中,被擺在臺面上的導火索,正是被平安銀行“凍結”的1.8億元資金,所以關于這1.8億元資金的歸屬到底是誰的,也就成了一個事關全局的細節。
但恰恰是這個細節,目前來看是不清楚的,因為籠統來說,它是屬于“平安建設”“杭州平康”的公司資金。而平安建設又處于股權糾紛的漩渦中,杭州平康作為平安建設的全資子公司,它的資金調動事實上受控于平安建設。
清楚的信息是什么呢?
負責調動這1.8億元資金的人,名叫蘇某強,是平安建投入股平安建設之后,經過董事會聘用的總會計師。那么,更名為“平安建設”之后實際上平安建設的董事會是誰說了算呢?是平安建投。
用大白話來說,蘇某強是聽命于平安建投的人,他要維護的也是平安建投的利益,那么他為什么要不經過正常程序,私自組織財務人員將這1.8億元資金歸攏到一個賬戶里面呢?
按照他的說法,是為了防止鯤鵬控股轉移這筆資金。
那么問題來了,鯤鵬控股作為平安建設的大股東,這家公司事實上也一直是鯤鵬控股培育而來,子公司的錢,鯤鵬控股有沒有權利調用呢?
如果公司的大股東有權利合法地調用公司的資金,一位受聘于公司的財務人員又有什么權利阻止大股東行使這個基本的合法權利呢?
好,就算是這位財務人員手眼通天,他可以繞開合法流程私自將1.8億元公司資金歸攏到一個賬戶里面,那他有沒有權利將這筆資金進行“凍結”呢?
個人當然是沒有權利的。但這個銀行賬戶所屬的銀行又偏偏叫“平安銀行”。
而這1.8億元資金到底是要用在什么地方呢?平安建設的說法是,要用作公司的正常經營,包括但不限于農民工的工資、供應商的貨款等等。這么一凍結,可能有很多勞動者暫時拿不到工資了。
關鍵信息3:誰是強者,誰是弱者?
這個流程梳理下來,有一個事實就比較清楚了:
平安建投背后的“中國平安”這家中國極有實力的大型公司,在以平安建投的名義入股了一家民營企業之后,通過一系列合規以及不合規的手段,讓那家民營企業被死死地拿捏在手里。
什么是不清楚的呢?
平安建投在2020年入股鯤鵬建設的時候,想必也是意氣風發的,但事實證明雙方的合作并不順暢,這當然是受到房地產行業這個大環境的變化。那么要退出也不是不可以,好聚好散嘛,到底有沒有好聚好散呢?
不清楚。鯤鵬控股的說法是,平安建投只是口頭詢問過怎么退出,從來沒有正面提出書面的正式退股文件,對于鯤鵬控股來說,他們也屬于騎虎難下,因為不知道這個“虎”到底在哪里,是在胯下還是在頭上,對方沒有明明白白的說法。
關鍵信息4:平安建設這家公司還能不能活下去?
一家擁有行業頂級資質的民營建筑企業,在引入著名的平安系之后,結果反而迅速惡化了,現在鬧得公司資金也被平安銀行給凍結了。
這是一個很清楚的脈絡。
到底是誰導致的這種結果呢?這是說不清楚的。
也許有人會說,誰讓你當初接受人家的入股請求的呢?
這是典型的“不完美受害人”邏輯。引入股權投資方是合法合理的事情,任何一家民營企業想要獲得更好的發展,都會在恰當的時機主動或被動地尋找這樣的機會,我們不能要求一家民營公司說,你就給我往死了干,誰的資源都不要借用,就憑著一腔熱血給我起高樓、宴賓客……
現在更大的不確定性在于,如果受困于這場漫長的資金糾紛,平安建設這家公司是否會在2023年的秋冬轟然倒塌?一旦公司干不下去,最終是誰買單?
說雙輸可能都是輕的,因為極有可能是多輸,想想那些供應商、農民工,他們又招誰惹誰了呢?
關鍵信息5:巨頭要投資你,你還敢要嗎?
這件事給社會營商環境帶來的影響可能才是中國商業界真正要警惕的,在當前不利的大環境下,積極協調配合共渡難關本是題中之義,而互相撕逼顯然是在火上澆油。
更可怕的是,“商譽”這個無形資產的喜怒無常,對于商業創新與經濟穩定帶來的將是無盡黑暗。
假如你是一家創新企業的負責人,此時正需要有人來幫你一把,萬般尋找之后,是這樣一家頂著光環的巨頭企業來進行股權投資,此時你會怎么決策?
是相信我們的營商環境一定會讓你的事業變得更好。
或者,寧愿死掉也不愿掉進這無休無止的陷阱之中呢?